中南财经政法大学09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日期:2009-04-13 08:00
语的考生;日语只招收应试语种为日语或英语的考生;法语只招收应试语种为法语或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进校后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第二十三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含平行一志愿);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学校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立院校分数级差。第二十四条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以外,选考科目以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送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并经公示的选考科目为准。其中学校在江苏省的普通类专业的选考科目等级为AB。第二十五条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认可其加分,并在安排专业时以考生加分后的投档成绩为准。学校不另外制定加分或降分政策。第二十六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16个省份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其它省份的进档考生录取时设立专业分数级差,具体为:第一与第二专业志愿的级差为1分;第二与第三及以后各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1分。 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七条对于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认定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要求,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录取。第二十八报考美术专业的学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的联考专业成绩合格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划定的美术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美术专业招生简章》进行录取。其中在江苏省根据江苏省美术专业录取政策和学校的美术专业招生简章进行录取。第二十九条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西藏班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第三十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学校根据“以生源质量为主,兼顾地区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预留少量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第三十一条经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学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录取结果。查询网址:www.znufe.edu.cn或www.znuel.net.cn;bkzs.znufe.edu.cn。 第五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三十二条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和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通报。第三十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各种杂费。收费标准经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其户籍所在地。第三十五条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各种社会资助、学费缓交或减免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南路1号 邮政编码:430073联系电话:027-88387338联系人:周老师韩老师 电子信箱:zsb@znufe.edu.cn网址:www.znufe.edu.cn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09各院校考题 09年各校专业课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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