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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0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08-12-19 08:00
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将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六)文理科单独划线录取。八、入学(一)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二)入学后,考生所学专业仅限艺术设计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九、监督机制(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艺术类招生工作。(二)学校成立艺术类招生专家委员会,负责艺术类招生的材料审核、专业考试等工作。(三)艺术类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凡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1学校网址:http://www.cufe.edu.cn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2288332文化与传媒学院联系电话:010-62288028我校将于2009年1月17日后进入寒假假期,届时可以通过zsb@cufe.edu.cn与我们联系十一、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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