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09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广播影视编导方向)招生简章
日期:2008-12-13 08:00
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科均可)。八、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按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前10名(含第10名)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可放宽到我校规定分数线下50分且不低于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直接录取。 2、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名在10名以后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影视编导方向)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高考文化课成绩70%、专业考试成绩30%计入最后成绩,择优录取。九、收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2000元。十、有关规定 1、考生报名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自理。 2、凡在报考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3、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联系单位: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吉林大学文学院联系人:李老师 于老师 郑老师联系电话:(0431)85166420、5166025传真:(0431)85166226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网址:http://zsb.jlu.edu.cn乘车路线:长春市火车站乘6路、306路公共汽车到工农广场站换乘315路,到终点站(吉林大学南区)下车即是,或在长春火车站乘轻轨到前进大街西站换乘315路,到终点站(吉林大学南区)下车。
2/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04/12 2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