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黑龙江省招生简章
日期:2008-12-15 08:00
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省统考且学校加试专业将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省考专业课成绩和校考专业课成绩综合考评,分专业择优录取。3、其余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将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线及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五、其它事项1、音乐类科目考试由我校统一提供钢琴伴奏及CD机,其他乐器及CD光盘由考生自备。2、学校单独考试结束后,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成绩,不再发放成绩单。3、咨询(联系)办法: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 邮政编码:150080咨询电话:0451-88060177 88060178 88067377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zsb.hrbnu.edu.cn 2009年黑龙江省艺术类单独考试及加试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1、美术学院单独考试专业:专业方向计划专业考试科目绘画(书法) 301、楷书临摹 30分2、隶书临摹 30分3、书法创作 40分 绘画(综合艺术(美术方向)) 401、基础素描 35分2、基础色彩 35分3、综合才艺展示(特长展示或声乐、器乐) 30分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整体形象设计) 301、服装设计 30分2、形体展示 40分3、才艺展示 30分2、传媒学院单独考试专业专业方向计划专业考试科目数字媒体技术(游戏制作艺术) 701、素描 40分2、速写 10分3、场景设计 50分 广播电视新闻学(摄影) 501、基础素描 25分2、基础色彩 25分3、摄影理论基础知识 50分 3、音乐学院单独考试专业专业方向计划专业考试科目音乐表演(综合艺术(音乐方向)) 401、声乐35分 2、器乐35分3、绘画基础(素描) 30分 音乐学(少数民族音乐传承(师范类)) 201、面试 20分2、才艺展示(本民族语言声乐演唱、民族器乐、民族舞蹈、民族说唱等民族艺术(任选其二)每项40分) 80分表演(戏剧表演) 401、朗诵与命题朗诵 40分2、命题小品 30分 3、演唱与形体 30分表演(戏剧编导) 201、命题编讲故事 30分2、作品分析 40分3、命题小品 30分4、 省统考且学校加试专业:专业方向计划专业考试科目绘画(雕塑)绘画(雕塑(冰雪方向) 40泥塑 100 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 101、和声 30分2、器乐曲写作 30分3、歌曲写作 40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制作) 201、和声 30分2、旋律写作 30分3、电子音乐制作基本原理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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