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2008-12-16 08:00
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或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且提前向社会公布的除外),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四川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编:610068 电话:(028)8476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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