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大连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2008-12-18 08:00
布数字为准。 五、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凡符合国家高考(Q吧)报名有关规定,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者经所在学校(单位)同意均可报名; 3、考生本人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专业要求。 六、报名手续 报名时需提交: ①本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若无身份证,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如考点另有要求,以考点为准); ②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彩色或黑白免冠照片两张(如计算机采集报名信息,此要求可免); ③需交一定数额的报名费。 七、报名要求 1、我校艺术类专业只招收文科考生。 2、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只需报名,不必选择专业;获得我校合格证且最终报考我校者,其专业以录取时所报专业为准。音乐表演各专业方向间不可兼报。 3、考生必须亲自到考点面报;非考生本人亲自报名者,我们将不予受理。 4、对无身份证原件且无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者,我们将不予受理。 5、同一考生只允许在其户籍所在省份的大连大学考点报考一次,不可异地报考,不可多次报考。 6、报名后,我们将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报、改报;报名截止后,我们将不接受任何理由的补报。 7、考生报名时务必将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 8、考生在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之前,请仔细阅读招生简章,简章未尽事宜,可在报名前咨询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 八、其他情况说明 1、专业合格证的发放:我校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在1:4左右。依各省招生计划,美术类所有专业统一排名,按照素描和色彩总成绩从高到低发放;音乐类分专业按照成绩从高到低发放,音乐表演专业的听音(练耳)成绩只作为参考分,不计入总分。 2、成绩的公布:所有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成绩初步拟定于2009年4月1日统一公布。公布途径:大连大学招生网艺术类成绩查询系统:网址:www.dlu.edu.cn。4月15日之前,我们将把所有合格考生名单,上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所有考生的成绩,我们将不再做书面通知,不寄发纸质合格证,如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有特殊要求,考生可自行在我校招生网下载打印。 3、各专业收费标准:美术学(非师范)专业:6000元;艺术设计专业:9000元-9500元;音乐学(教师教育兼表演):9000元;音乐表演:9000元。住宿费:800元或1200元。2009年各专业收费标准暂未最终确定,以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4、新生复查:为确保新生质量,我校新生的考察期为三个月。三个月中,新生暂无学籍,我们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的考核。在此期间,考生若出现问题,我们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并作相应处理。 九、录取办法 (一)音乐学(教师教育兼表演)专业 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专业考试分加上高考文化总分,依据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 (二)音乐表演专业 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视唱练耳成绩需达到及格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艺编导专业方向文化成绩需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320分,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 (三)美术学(非师范)、艺术设计专业 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专业考试分数加上高考文化总分,依据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 (四)其他政策 1.音乐学(教师教育兼表演)、美术学(非师范)及艺术设计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各省前三名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分数达到各省艺术类建档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有特殊专长或学校学科建设急需专业,经学校专业考核小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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