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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1年普通高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
日期:2010-07-06 08:00
招生统一考试继续实行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三门学科自行命题,综合科目及英语听力部分采用国家统一考试试卷,考试内容将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基本理念和内容的紧密衔接。  (1)试卷命制贴近社会、时代和考生生活,注重适应终身学习和时代发展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学习能力的考查。   (2)命题努力实现试题素材和解答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公平性,避免偏题、怪题,避免需要特殊背景知识和特殊解答方式的题目。   (3)命题力求试题设计与评价目标相一致,努力增强试题的基础性、灵活性和开放性,使试题的解答过程反映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4)命题要有利于考试的组织和评卷,降低考试成本,努力实现试题的结构和题量的科学、合理、适度。   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据《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维度等级和写实性评语呈现,全省统一标准,由中学在高中阶段学生成长记录、过程性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评价程序公开、透明,评价结果通过电子化的方式提供给高等学校作为招生选拔的参考依据。   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是对普通高中的教学和学生学业状况进行质量检测,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提供基本学业信息。根据《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等级制,按照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分为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鼓励高校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招生选拔的参考依据。   六、逐步改进考生志愿填报方式   科学、合理的志愿填报方式是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的基础。省高招委在总结和完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段填报志愿、录取期间网上填报缺额院校志愿、“知分”“知位”“知线”填报志愿等填报方式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探索有利于考生报读合适高校、降低选择风险、增加选择机会的志愿填报方法,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满意度。   七、招生录取   1、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学校招生章程进行录取,主要依据是考生的高考成绩。招生院校在录取时可参照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经教育部批准的试点自主选拔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时,可在本校招生章程中自主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相关要求。   八、保障机制   1、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2011年普通高考是我省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后的首次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关系社会稳定和考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建立政府宏观指导、以学校和学生为主体积极参与、社会有效监督的工作机制和组织机构分工明确、通力合作、高效运转的运行机制,从而确保我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得以顺利实施。   2、立足我省实际,做到科学命题。要大力加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命题研究工作,积极探索普通高中新课程理念指导下的命题改革思路,组织制定考试说明。要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和加强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供正确导向。   3、强化管理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各级招生考试办公室要加强保守秘密和严格考风考纪的制度建设,树立公正服务意识,提高信息技术水平和组织考试水平,确保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效。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严肃考试纪律,严防舞弊。   4、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多元评价。要建立以普通高中培养目标和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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