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档分相同 就比语数总分
日期:2008-06-21 08:00
生的成绩,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且必测科目成绩达到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的考生,分男女,按照“满足等级、按文化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艺术类:投档方式分四种 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专业合格、文化达线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类院校如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则投档时还需符合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艺术类院校的投档、录取工作具体分为四种: (1)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分和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满足等级,专业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由院校对进档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2)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3)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和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院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4)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以外的本科艺术类校考院校,对专业合格、文化分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院校自主、择优录取。 而使用专业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院校(专业)的录取规则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按文化分录取;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按专业分录取;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一定比例合成总分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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