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08年高考填报志愿政策解读
日期:2008-07-01 08:00
志愿卡仔细看一看,了解其设计格式和填写要求,把自己的升学志愿在志愿卡中充分体现出来。 为加强填报志愿工作管理,严肃填表行为,维护志愿表的有效性,表(一)、表(二)、表(三)中,均设有考生及考生家长(监护人)签名栏目,此栏目只能由考生本人亲笔填写和签名,他人不得代理。 志愿表需要用钢笔(圆珠笔)和铅笔填涂。志愿栏、专业栏内的空白处及以下小方格内,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汉字及阿拉伯数字,如院校名称或专业名称太长,可以简写。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可简写为“北航”。小方格以下的阿拉伯数字必须使用HB或2B铅笔填涂。 考生在填涂“志愿表”时,要特别注意:①不要混淆院校代码(4位数)和专业代码(2位数);②不能把院校招生计划数误当成院校和专业代码;③代码填写正确,但涂错或者漏涂;④代码填涂颠倒等。如误填或填错代码,阅读机无法准确识别,该志愿无效,后果应由考生负责。 考生填涂的志愿表要整洁、不准折叠损坏。上交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后,任何人不得涂改,不准更换,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3、考生应如何填写志愿卡? (1)填涂志愿卡,是考生自己的事情,应由考生本人填涂,不可由他人代填代涂。 (2)考生在填涂正式志愿卡之前,最好先写一份草表,待志愿(包括院校、专业以及是否服从调剂)正式确定之后,再认真填涂上交的志愿卡。 (3)填涂完正式的志愿卡之后,要再与招生目录中的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及其代码核对,特别注意不要将学校和专业代码混填、错填。 (4)按规定的时间上交志愿卡。(5)志愿卡上交志愿前,可同时复印保留一份备查。24、由于高考填报志愿填报不当,而造成落选的一些情况? ①不服从专业调剂 ②志愿没有梯度 ③不了解院校属性、专业的特殊要求 ④报考体检受限专业 ⑥盲目追求热门专业 ⑦一门心思奔名校 《贵州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对有关录取新生政策性照顾项目和分值规定作了如下规定: 根据2008年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录取新生政策性照顾项目和分值规定如下: 1、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经审查公示后,可享受加分照顾。 (1)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总分加20分;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总分加20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总分加20分;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总分加20分;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的(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总分加20分; (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通过省招生委员会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被认定的考生,总分加10分; 2、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审查公示后,可享受加分政策照顾。录取时,符合投档条件的,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贵阳市(一市三县除外)、遵义市红花岗区、遵义市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其它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20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总分加10分; (3)烈士子女,总分加10分;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总分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总分加20分。 3、以下考生符合省内院校投档条件的,经审查公示后,可享受加分政策照顾。录取时,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
4/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04/12 04: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