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07年考生填报高考志愿问答
日期:2007-06-05 08:00
范围内,组织考生重新填报志愿,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在补录工作开始前,须将补录工作方案、参加补录的高等学校名单、专业、人数报教育部备案。补录工作结束后三日之内,须将补录考生录取数据库上报教育部。40、对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后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有何规定? 答:对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后,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有关高等学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含考生号)名单汇总,于本校规定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天内传报省招考中心,我省将对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在录取考生数据库中予以注销,按规定时间向教育部上报各高等学校录取考生的有关招生录取数据库。41、普通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用章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有何规定?考生录取后,纸档案如何领取、转递? 答: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教学〔2000〕9号)文件规定,从2000年起,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证明(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录取院校公章,不再加盖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考生被院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和《准考证》到县(市、区)招办领取本人高考纸档案,由考生在入学报到时直接交录取院校。42、为什么禁止外省籍考生在我省参加高考?有何规定? 答:外省考生流入我省参加高考,严重侵害了我省考生的切身利益。为此我省今年继续贯彻执行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山西省公安厅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整顿、控制外省考生流入我省参加高考的紧急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对以“升学”为目的,从外省迁入我省户籍者,一律不准在我省报考。严禁非我省户籍的考生报考。如个别外省考生通过不正当手段混入我省参加高考,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对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希望广大考生监督,严禁外省考生流入我省参加高考,以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43、考生违纪受到什么处罚?后果是什么? 答: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报名、考试、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录取等各环节有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处罚,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作为是否予以录取的重要依据。高考诚信记录不仅对今年的录取与否有影响,也可能对今后的考试、就业、学习或工作等均有影响,告诫每位考生要遵守《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保证书》,要诚信高考,不要心存侥幸,违纪作弊,得不偿失,悔恨终生。44、考生可通过哪些渠道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 答:为方便广大考生能及时、准确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和录取情况,打击虚假招生、诈骗考生钱财的不法分子,省招考中心开辟多种免费信息渠道:一是通过山西省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查询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二是通过168信息台查询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三是考生凭准考证到全省11个市、119个县(市、区)招生部门查询高考成绩、志愿情况、投档情况及时间、录取情况及时间或退档原因及时间等信息;四是本科录取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10/1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2/28 0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