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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07年考生填报高考志愿问答
日期:2007-06-05 08:00
招生条件和要求,结合自己的志趣、爱好、特长及优势条件去合理选报升学志愿。(3)在充分了解招生录取有关原则、办法和规定后,要结合自己的实际,认真选报各个批次的院校志愿。要特别注意选报第一志愿,同时也要正确认识非第一志愿在录取中的重要性。即以各批次第一志愿院校为起点,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使自己选报的院校志愿保持一定的“梯度”,切忌“平行型”。要注意开阔视野,既选报招生人数较多的院校,也要选报招生人数较少的院校;既选报外省院校,也要选报本省院校;既选报近地区院校,也要选报边远地区院校。这样才能有较多的录取机遇,防止落选。(4)考生根据《山西省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公布的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网址,认真阅读了解招生院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男女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以及近年来报考志愿的多少、录取最低分数线和录取批次等情况,结合自己的实际选报志愿。考生如想了解更详细的内容,还可查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www.chsi.com.cn)或与院校联系咨询。7、考生按志愿录取后要求退档的规定是什么?考生应注意什么?   答:为了避免考生按志愿录取后,出现向高校申请退档现象大量发生,造成普通高校资源浪费和重复劳动,影响其他考生的录取机会。从2007年起,凡是在分数线上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如向院校提出申请退档的,学校可以同意,但考生退档后即为死档,不得参加其他任何院校的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认真了解所报院校的有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要盲目跟从,要三思而后行,做到填报志愿讲诚信。8、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何要求?考生应注意什么?  答: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允许招生院校根据本校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国家对患有某种疾病的考生,做出了“各专业不予录取”、“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不宜就读的专业”的指导意见,考生须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招生院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对照自己的体检结果,选报适合自己身体条件的院校或专业。如果考生忽视自己的身体状况或招生院校的体检要求,将会影响录取,甚至丢掉被录取机会。如果报考军事、公安院校,还要认真阅读《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公安院校招生面视体检标准》。9、录取体制、分批办法、调配档案的原则是什么?  答:高等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教育部统一领导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省招生委员会组织有关高等学校分批次进行新生录取工作。高等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院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向高等学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除提前录取的军队、公安、艺术等院校外,本科院校录取共分三批。第一批分A类和B类两部分:A类是全国重点院校和教育部确定实施“211工程”项目的院校以及原国家教委指定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B类是多年来在我省招生生源较好的一般院校。第二批院校分为A 类和B类两部分:A类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B类院校为本科院校分校或近几年国家批准由专科升为本科的院校。第三批院校为独立学院、民办院校(个别院校要求在一批、二批录取,已在相关院校或者专业后注明)。有关高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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