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06年山西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日期:2006-05-27 08:00
遇,防止落选。(4)考生根据《山西省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公布的有关高校网址,认真阅读、了解招生院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男女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以及近年来报考志愿的多少、录取最低分数线和录取批次等情况,结合自己的实际选报专业志愿。考生如欲知院校《招生章程》详细内容,还可查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www.chsi.com.cn)或与院校联系咨询。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允许招生院校根据本校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国家对患有某种疾病的考生,做出了“各专业不予录取”、“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不宜就读的专业”的指导意见,考生须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招生院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对照自己的体检结果,选报适合自己身体条件的院校或专业。如果考生忽视自己的身体状况或招生院校的体检要求,将会影响录取,甚至丢掉被录取机会。录取体制、分批办法、调配档案的原则 高等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教育部统一领导全国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省招生委员会组织有关高校分批次进行新生录取工作。 高校招生继续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院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决定,高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检查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除提前录取的军队、公安、艺术等院校外,本科院校录取共分三批。 第一批分A类和B类两部分:A类是全国重点院校和教育部确定的实施“211工程”项目的院校以及原国家教委指定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B类是多年来在我省招生生源较好的一般院校。第二批院校分为A类和B类两部分:A类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B类院校为本科院校分校或近几年国家批准从专科升为本科的院校。第三批院校为独立学院、民办院校或中外合资办学的本科院校。有关高校所列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录取批次随各院校所确定的批次进行。专科院校分两批录取。 高校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120%以内。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达到或超过院校计划招生数的,一般不投放非第一志愿档案;非第一志愿按考生所报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由院校审查录取。高校在第一志愿的生源不足时,不应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对各类照顾对象的规定根据教育部规定要求,我省对各类照顾对象作了如下规定:(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省招委审核认定并向社会公示,可适当加分投档:A、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考生达到我省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省属院校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录取与否由院校决定。B、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省级优秀学生,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省赛区一等奖(含)以上者,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学生电脑制作活动获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可加1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院校决定。C、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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