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如何报考
日期:2006-06-14 08:00
拒录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合格考生。 中央音乐学院等15所高等学校可继续招收少量中等艺术学校(附中)的推荐免试生,具体办法如下: (1)中等艺术学校(附中)推荐免试生仅限于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的比例须控制在本校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推荐人选要根据其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表现和专业水平确定,并在校内公示。 (2)中等艺术学校(附中)推荐免试资格考生的报名按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办法执行。 (3)招生院校须组织专家组对具有推荐免试资格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组织专业考核和文化测试。成绩合格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在考生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4)招生院校录取推荐免试生的比例须控制在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10%以内。 (5)招生院校须于3月20日前将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名单同时报考生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www.chsi.com.cn)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名单进行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推荐免试生,招生院校不得录取。 链接:31所自行划定本校艺术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录取分数线的艺术院校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链接:15所招收中等艺术学校(附中)推荐免试生的院校 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天津音乐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内蒙古大学(艺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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