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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在广西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0-12-27 08:00
考生信息等通过我院备案网站进行备案(网址后附),同时还须将加盖学校公章后的合格考生名单以表格形式(见附件1)报送我院普招处,电子信息和纸介质名单必须一致。逾期将不接受院校补报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二)我区组织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
我区组织的艺术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校考,我区认可校考成绩,或经我院同意后认可其他学校同层次、同专业的校考成绩。
我区组织的艺术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同意跨省组织校考的部分独立学院部分艺术类专业除外)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除外)录取时均应直接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尽可能直接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可在我区艺术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自行组织校考并使用校考成绩。
我区艺术统考合格生源是指我区艺术统考成绩达到艺术统考高职(专科)合格控制分数线,其中,报考美术类本科专业其艺术统考总成绩还应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的考生。
艺术统考成绩将于2011年2月1日后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六、我院艺术类招生组的联系办法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南路16号,邮政编码:530021
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址:http://www.gxeea.cn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网址:http://210.36.254.47:7001/beian, http://218.65.204.247:7001/beian,
http://service.gxeea.cn:7001/beian
联系电话:0771-5337503,传真:0771-5337431
备案工作技术支持电话:0771-5337419转807
备案工作技术咨询邮箱:zx@mail.gxeea.cn
备案工作技术咨询QQ群:60468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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