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布2010年高校招生录取时间和录取办法
日期:2010-07-01 08:00
(含影视、戏曲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联考成绩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时,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线的考生中,依据院校要求按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投档;院校没有特殊要求以及外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专科(高职)院校,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院校依据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我省凡艺文、艺理兼招的院校艺术类专业计划统一编制在艺术综合类别中公布,不分文理科编制。招生院校可根据已投档考生的考生号区分艺文、艺理考生(艺文:考生号第10位 为3,艺理:考生号第10位为7)。为方便投挡,文理兼招的不同批次使用不同的投档资格分投档。 院校录取时,应使用考生特征总分。凡明确招艺文或艺理的将按艺文或艺理录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数线投档。 ?山西大学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分别以文史、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划定录取最低文化分数线,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的80%加专业测试成绩的20%为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山西师范大学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以文史、理工类第一批、第三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数线,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 ,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录取,以文史类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划定录取最低文化分数线,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线按文化成绩的80%加上专业成绩的2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专业录取,以文史类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划定录取最低文化分数线,在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二、对实行自主选拨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水平大学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的院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对个别生源严重不足的院校或专业,若在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将向社会公布,征报志愿;若仍完不成计划,经省招委批准,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降分按志愿投档,由院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四、专科院校分批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录取办法、录取体制与本科院校相同。 ?十五、高等学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考中心核准备案,并加盖“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形成录取新生名单。高等学校根据已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向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其中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本科层次院校连同省招考中心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我省普通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时,要一并寄送由学校法人确认并签署的招生章程摘要(就办学性质、层次、形式、学制和学历(学位) 证书填写内容、具印名称等作出说明)。录取通知书的邮寄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家邮政局集团公司邮政业务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 作的通知》(教学〔2008〕9号)的规定。 十六、省招考中心和高等学校应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规定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考生可通过省招考中心和高等学校所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 ? 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凭《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办领取纸介质档案,由考生入学报到时递交被录取的院校。考生被高等学校按志愿录取并经省招考中心核准后,一律不得换录到其他高等学校。对未经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有关院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含考生号),于本校规定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内传报省招考中心,我省将对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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