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1年高考报名政策
日期:2010-12-01 08:00
地招生办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数据的备份和管理。原始数据一式两份,过程数据随时备份,由专人保管。上报数据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发。考生信息、相关统计数据及采集软件,仅限招生考试工作使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对外传播。 4、要加强对考生个人信息资料的保护和管理,对考生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市(州)、县(区)招生办和各有关中学要严密管理和保护,防止被从事招生诈骗的不法分子所利用。 5、县(区)招生办要加强计算机信息录入员、数码照相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督促考生在确认信息时认真检查,并反复核对各类录入信息,切实提高今年的信息采集质量。 6、报名信息上报时间 (1)2010年12月15日前各市(州)招生办公室上报艺术类考生报名数据库(含考生照片)。 (2)2011年3月20日前各市(州)招生办公室上报所有考生报名数据库(含考生照片)。 四、报名费用 考生高考(论坛)报名收费按照甘肃省物价局相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责任追究 1、要严格按照我省五部门联合下发的《报名工作规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分工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坚决执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的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 2、对于未能及时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县(区)招生办应根据实际情况让考生先报名,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免错过报名时限;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区)招生办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各县(区)招生办和中学在报名期间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处理。 六、严密工作程序,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确保高考报名任务按时完成 1、各级招生办和中学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报名工作细则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2、各级招生办要加大报名政策宣传和报名方法的培训力度,指导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学籍审查登记表和户籍民族审查登记表,确保填写内容准确真实。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名期间考生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考生考试纪律和诚信教育,让每个考生了解违规处理规定和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的危害性,自觉遵规守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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