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1年高考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公布
日期:2011-01-31 08:00
准考证》在办理确认手续后的一周内向考生发放。 申报政策加分(含体育类参加加分认定测试)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上交加分项目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二份。 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点所在地参加考试并由确认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组建考生纸质档案。 (三)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办理报名手续。 三、说明 (一)往届生(含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按201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二)考生体检、英语面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三)英语听力、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三项考试成绩原则上由计算机自动选择考生所考成绩中的最高分成绩,若考生有特殊要求而不选最高分的,须在报名信息确认时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拟选择考试成绩的考次号。 听力残疾考生免英语听力测试办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浙教试院[2008]61号)规定执行。 (四)政策加分具体项目及规定按《2011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今年起,政策加分考生的资格审核(含体育类加分考生认定测试)及公示工作,在原来实行三级审核和三级公示的基础上,同时实行部门审核负责制,省级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相应资格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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