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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邵阳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1-01-14 08:00
50 分,色彩 150 分。 音乐类专业总分 300 分,其中主专业占 60% ,加试占 5% ,视唱占 10% ,练耳占 15% ,乐理占 10% 。 舞蹈学专业总分 300 分,其中基本功占 40% ,舞蹈剧目占 50% ,模仿与口试占 10% 。 2 、成绩查询:4月10日后考生可通过学院网站查询,网址:www.hnsyu.net。 四、录取 学院按照“公正、公平、公开”、“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专业考试合格的情况下,美术类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美术类专业总成绩 = 专业成绩×50%+ 文化成绩×50%,音乐学专业总成绩 = 专业成绩×60%+ 文化成绩×40%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学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五、其它事项 1 、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检,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2 、学费:学院执行湖南省物价局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元,美术学、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以上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湖南省物价部门2011 年最新核准的学费标准收取。3、我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请见附表1,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安排请见附表2。附表1:邵阳学院 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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