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日期:2010-11-12 08:00
,综合确定我校2011年拟招收艺术特长生合格者名单。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考试时间1小时。 4.文化考试 考生按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1.参加冬令营并被我校确定为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者,在填报高考志愿之前,本着自愿的原则,与我校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考协议》。 2.与我校签订了《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考协议》的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在高考招生录取时,将按协议规定录取。 3.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艺术特长生,高考填报专业志愿时,可以选报我校除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之外的所有专业。最终录取专业将综合考虑本人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而定。 4.对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特长生统考,并取得测试合格证者,方能按上述原则参加录取。 5.我校招收的艺术特长生均为非师范生。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4234(团委)010-58807962(招办) E-mail:ystcs@bnu.edu.cn 网址:http://admission.bnu.edu.cn招生办网页 http://youth.bnu.edu.cn校团委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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