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1年高校招生考试音乐术科考试大纲
日期:2010-09-20 08:00
考生须按照要求在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http://www.xhzsb.com)如实填写考试抽签曲目的编号(钢琴考生填写抽签曲目的级别组),曲目应在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内,并且不得重复。具体填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 考试时声乐考生须自备抽签曲目的钢琴伴奏谱。钢琴主考项考生须自备所选车尔尼练习曲级别组的全部曲谱。
5. 考生未按要求背谱演唱(奏)或移调演唱外国歌剧咏叹调,每首扣10分。
6. 考官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的演唱(奏)时间或抽考作品片段,其行为不影响成绩的评定。
7. 所有面试项目将在考生与考官间设置布帘,考生与考官不得见面。
(三)其他
1. 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 考试时,考生须凭广东省2011年音乐术科统一考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原件按时进入考场。迟到者禁止进场,并视为弃考。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
3. 禁止携带一切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4. 考场内禁止透露姓名、考号、抽签曲目等个人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及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
5. 考试前,考试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gd.edu.cn)、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http://www.xhzsb.com)及考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场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
(一)声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 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等。
2. 考试内容和形式
以声乐为主考项或副考项的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
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详见附录一)内选取3首歌曲作为考试抽签曲目。考试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注:(1)考试时一律采用由考场提供的钢琴伴奏,考生须自备抽签曲目的钢琴伴奏谱。
(2)外国歌剧咏叹调不能移调演唱,其他歌曲可移调演唱。
3.评分标准
声乐考试满分100分。
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嗓音条件
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纯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
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通畅,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
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高、节奏准确,演唱较完整。
注:考生应符合招生规定的身高要求,并且五官端正。
(二)钢琴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钢琴演奏水平、综合表现能力。
2.考试内容和形式
(1)以钢琴为主考项的考生现场弹奏两首作品,包括车尔尼钢琴练习曲1
首(可视谱弹奏)、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须背谱弹奏)。
① 练习曲的考试曲目分以下两个级别组,考生根据自己的程度选择其中一个
级别组,考试曲目由电脑从该级别组曲目中现场抽签决定。
两个级别组分别是:
第一组:车尔尼299练习曲第15首、第19首、第29首、第33首。
第二组:车尔尼740练习曲第16首、第23首、第31首、第44首。
② 奏鸣曲快板乐章的考试曲目由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详见附录四)内选定。
(2)以钢琴为副考项的考生现场背谱弹奏1首作品。考试曲目由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详见附录二)内选定。
注:① 考生弹奏练习曲的速度应基本按照指定教材标注的速度,反复记
号不用反复弹奏。
② 主考项考生须自备所选车尔尼练习曲级别组的全部曲谱。
③ 考官组可根据具体情况抽考作品片段。
3.评分标准
钢琴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
(2)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作品节奏、力度、
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3)能较好地体现作品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4)作品的程度及完成的质量。
注:考生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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