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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艺术学院2010―2011学年贫困生认定
日期:2010-08-26 08:00
各班级: 现根据校学生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艺术学院2010―201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类别及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分为两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核工作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工作。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核工作 凡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已经在学校贫困生库里的),如在2010-2011学年仍需要继续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核工作。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工作 凡未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前不在学校贫困生库里的),如在2010-2011学年需要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工作。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 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等级。三、家庭经济困学生的认定办法: 1、本次认定工作将首次通过《苏州大学学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认定。网址:http://202.195.128.67:81/xsglxt,学生账户、密码与个人的网关账户、密码相同。上网时请选择相应的身份登录系统。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核工作 学生本人登录《苏州大学学生综合管理系统》后,在系统中点击“贫困生审核”,按以下步骤填写信息后提交。提交时请学生本人务必选择贫困生的等级(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 填写流程如下: 填写家庭经济情况等信息 填写家庭成员信息 填写社会助学情况 个人年度总结 提交审核信息 。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工作 学生应该首先向学院(部)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然后由学生本人登录《苏州大学学生综合管理系统》后,在系统中点击“贫困生申请”,按以下步骤填写信息后提交。 填写流程如下: 填写家庭经济情况等信息 填写家庭成员信息 贫困生认定申请 。四、具体要求 1、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需申请务必在6月7日至6月15日期间登录系统申请,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本通知已在学院网站学工信息栏中公布,如有疑问请与陈波、虞岚老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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