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报名细则
日期:2011-11-17 08:00
名。 加大学籍户籍核查力度 学籍审查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在照相确认阶段进行。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不在我区的考生,要打印《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学籍审查表》,由考生网上预报名简历上填写的高中阶段就读学校和该校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学籍是否满两年(截至2012年4月1日)。 户籍审查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在照相确认阶段进行。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查考生户口簿原件。截至2012年4月1日考生户籍变更不足两年的,要打印《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户籍审查表》,由公安部门通过户籍管理系统逐一审验。凡在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期间来我区落户的考生,应查明落户原因,全部提交公安部门核查并由其出具相应的核查证明。 核查民族成份 为了遏制违规更改民族成份不正之风的蔓延,从源头上堵住更改民族成份乱象,2012年普通高考报名时,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生民族成份的核查。报名时,少数民族考生必须携带父母户口本原件,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比对父母亲的民族成份,发现问题应提交有关部门及时核查,高中学校要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民族加分考生的名单。凡考生本人系少数民族而其父母亲均非少数民族的,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打印《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民族成份核查表》,由公安、民族等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并签署相关核查意见,要求经办人和相关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 严厉惩处虚假报名信息 据了解,我区2009年开始实行高中学籍注册信息,今年正好是这届考生参加高考,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采集的考生报名信息,与2009高中学籍注册信息、往年的报名信息和公安系统的户籍信息进行校验。同时,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将公示各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数据,以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校验和检举情况,对需要重新审查报名资格的考生再进行资格审查。 对查实的“高考移民”、违规办理户籍、学籍和违规更改民族成份等考生身份弄虚作假的考生都要作出严肃处理。考试前查实的要取消报名资格和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要取消高考成绩和录取资格,录取以后查实的要取消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要取消学籍。对考生身份弄虚作假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一经查实,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需核查学籍、户籍和民族等的考生,其审验资料(包括户口簿原件等)留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查。资格审查随同报名过程一起进行,对资格审查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首次采集本人笔迹 考生在确认报名时,必须按要求留存本人笔迹信息,报名结束后统一扫描录入电脑备查验,考试结束后要和考生答卷笔迹进行比对,若出现不一致,将按照替考处理。这是我区2012年高考报名的一项新规定,在网上阅卷时方便比对鉴定考生笔迹,认定替考等行为。 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培训视频教材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免费下发《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培训视频教材》,各盟市、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考生培训的组织工作。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都必须学习培训教材,在校生的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社会考生的培训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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