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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公告
日期:2011-12-26 08:00
已经参加过基础会考但要求更改基础会考科目的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到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3.“省外借读生”,到本人小学或者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4.往届生、“中职生”和在省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其他考生,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5.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和有关报名材料,到本人定居住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四、报名程序 1.考生本人在2012年1月5日至1月8日,持报名所需提交的书面材料(户籍和身份证材料、学籍材料、申请照顾加分材料、申请不限报材料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等)到报名点申请报名(报名点不受理考生委托他人报名的申请)。 2.考生接受报名点对本人所提交的书面报名材料的检查。 3.考生签署报名和考试诚信承诺书。 4.考生缴纳考试等费用,领取报考卡、报考资料。 5.在市县招生办报名的考生还需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到市县招生办采集二代身份证上的相片及有关信息(其他考生不需采集,由省考试局使用其参加基础会考时的电子相片)。 6.考生领到报考卡后,在1月9日17:30之前,自行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 eb.hi.gov.cn或http://3395602956 )的高考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和程序完成“升学指导测试”、“学生问卷”,填报、校对和确认本人的报名信息。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所有考生均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本人的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为引进的优秀人才或仅可报考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可不提交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外国侨民提交《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和本人护照。 (2)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本人的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的可提交军官证、警官证、士官证、文职干部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仅可报考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可不提交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本人的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考生,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其中,本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应届考生由毕业学校向所属市县招生办出具统一编制的毕业生名册。 (4)《2012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提交材料清单及诚信承诺书》。 2.在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的往届生、“中职生”、“省外借读生”和在省外学校毕业的其他应往届考生需补充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籍材料。 (2)《2012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提交)。 3.部分考生需补充提交的材料: (1)考生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交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或街道、村委会出具并经户籍管理部门确认的证明两者关系及说明“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原因的证明书。 (2)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参加基础会考时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交所在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和更改身份证号码的证明。 (3)“中职生”需提交《2012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中职生”报名资格审核表》。 (4)考生的法定监护人属养父母的,需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或人民法院变更监护人的裁决书的原件、复印件。 4.“申请不限报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省外借读生”需提交《2012年省外借读生在本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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