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高考分为春夏两次 可兼报
日期:2011-10-28 08:00
业学校毕业生根据县(市、区)教育局职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2)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证)。(3)对于非应届毕业生,需持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报考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对其报考的意见等。4)同等学力报考者,应由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核查认定身份,重点防止在校非应届生报考,并提交中学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考核证明。身份确认通过的考生要照相,采集其数字照片;通过指纹采集仪采集其指纹信息。 符合照顾条件的特殊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份,办理必要的审核验证及登记手续,并填写《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经中学和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县招办。2012年享受照顾的范围暂按《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考照顾政策》的规定执行;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我省2012年照顾政策执行。 随后,考生在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考生核对确认单中的信息准确无误后,需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所有信息一般不得改动。 考生报考实行网上缴费,特殊考生将进行三次公示 考生应按照规定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兼报的考生需分别缴费。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其中参加省美术统考的考生缴费时间截止到12月10日。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需参加夏季高考网上报名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并网上交费,现场信息确认时需交验第二代身份证、招生高校发放的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报考香港、澳门单独招生高校的考生按照夏季高考报名程序办理。 县招办负责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要加大对各类考生的学籍审查力度,防止非应届毕业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变换身份报考,尤其防止高一、二年级在校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非我省户籍考生,一律不得在我省报名参加夏季高考。为防止省内高考移民,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可以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对报名资格制定相关限制办法。 县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县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由其进行复审。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将合格者上网登记后,打印《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汇总表》,同时形成电子数据。2012年3月31日前将《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汇总表》、《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送省招考院普招处进行审查。 对于不符合照顾条件或不在照顾范围内的考生,各市要认真梳理,不得将其材料及数据上报。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各市、各县要及时告知考生本人。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实行三级公示。县招办和中学分别公示本地、本校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各市招考办复审后的名单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名单经我院审查后,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信息保留至2012年底。上述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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