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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通知
日期:2009-11-13 00:00
读与形体、简笔画。   艺术类考生参加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和校考。 4.体育类报名。我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术科考试科目分为体能三项(100米、铅球、二级蛙跳)和专项。体能三项各占20分,专项占40分,总分为100分。 (1)体育术科专项考试为(男、女):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套路、滑冰(500米大道)、高山大回转滑雪、游泳(100米蝶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2)各专项的具体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于2009年11月15日前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上公布,术科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冰雪专项的术科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单独考试的考生与其他体育考生同一时间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名号不变)。 5.其他报名 (1)报考空军飞行员、民航飞行员、少年班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受理报名,与其他考生统一编排考场并参加考试。少年班考生的答卷不再邮寄给招生院校,全省统一评阅。 (2)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按文理报名)、艺术特长生(按文理报名)等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 (3)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联合大学、长春大学等招收视障、听障残疾考生,由招生学校单独组织考试,各市(行署)招考办受理报名后将名单报我办普招处。 6.报考费。凡是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交报名考试费150元。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另交术科报名考试费135元。报考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的考生另交专业课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交考试费30元。 四、报名工作程序 1.资格审查   高中负责应届考生学籍、学年初审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县(市、区)招考办负责考生户籍、学籍、学力、身份等报名资格审查。对持有外省身份证号和非久居我省的考生,按黑招委联字〔2006〕1号文件审查户籍、学籍,并登记备案。对报名资格有异议者,由市(行署)招考办负责审定。 2.信息采集   考生报名信息的采集由受理报名的招考办或高中负责,采集方式分为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和人工录入。各报名点须配置相关设备。考生在信息采集表上填写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应与身份证上信息一致。不一致的,以身份证阅读器采集的信息为准。其中“民族”一项与身份证不一致并要求更正的考生,须出具户籍和市(行署)民族事务委员会认定的民族成分审核表,两者一致方可更正。   考生本人对照《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附表3),清晰、准确地填写《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附表1),录入工作人员将考生采集表信息准确完整地录入微机;采集考生图像信息时,考生本人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招考办工作人员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当场摄像并采集考生身份证相关信息。摄像时统一使用蓝色背景,严禁使用考生照片摄像。高中采集考生图像信息时,招考办必须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体育类考生报名时还须采集指纹信息。   《黑龙江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纳入考生报考电子档案,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应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信息由省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负责采集,由我办负责合成,纳入考生报考电子档案。往届生及其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不做要求。就读在外省的应届考生综合评价信息由县(市、区)招考办按我办要求的格式采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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