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四年本科)
日期:2012-01-15 01:25
下设新闻摄影、电子采编、电视摄像及编辑、电视创作实验室及200平米的电视演播室,总值1000余万元,是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在日常教学中,课堂教学与实验实践并重,强调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实践技能的提高。为适应教学和实践的需要,在多家广播电视媒体开辟了教学实践基地,与陕西电视台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学院以“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提升”为人才培养目标,全面实行厚基础、宽口径、复合型人才培养方针,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获得国家级特色专业,陕西省精品课程、陕西省新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新闻传播学院“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荣获陕西省政府教学成果特等奖。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四、招生地区及科类2012年拟在陕西、湖南、河南、四川、福建、江西、广西、广东八个省招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兼招艺术文、艺术理考生;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只招收艺术文考生。五、报考须知(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年龄不超过25周岁; 4、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二)报考与专业课考试安排见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公布的《关于2012年艺术类专业课报考与考试安排的通知》。六、文化课考试 所有考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七、录取原则 1、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陕西省考生,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为合格的基础上,录取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一志愿的考生。2、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外省考生, 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为合格的基础上,将专业课与文化课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形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发现有体检不合格、考试作弊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八、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执行九、联系方式招生办电话:029-88182275 传真:029-88182277电子信箱: xfdzjc@126.com 网址:http://www.nwupl.cn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中段(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 邮编:710122关于2012年艺术类专业课报考与考试安排的通知各位考生: 2012年我校拟在陕西、湖南、河南、四川、福建、江西、广西、广东八个省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 凡本省实行专业课统考的,考生应在本省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报名、考试,勿须来陕西参加我校校考。 未实行专业课统考的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须来我校现场报名并参加考试,报名时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省2012年普通高考考生号,并提供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一、专业课考试内容及分值 (1)综合基础知识(含文学、文化、艺术基础知识)(150分) (2)影视、新闻评析与写作(150分) 二、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2年3月14日 2、地点: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行政楼B座104室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2年3月17日 2、地点: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四、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29-88182275 传真:029-88182277 电子信箱:xfdzjc@126.com 网址:www.nwupl.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中段 邮编:710122 五、乘车线路: 从西安火车站乘坐600路区间车至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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