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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理工学院201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2012-01-05 03:29
排备注: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若生源省、市(区)级招办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照我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四、校考 根据学院统一安排,2012年仅艺术设计和美术学两个专业组织校考,音乐表演专业均采纳生源所在省的统考成绩。 1、报名条件:普通高中或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艺术事业;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绘画造型能力,视力符合体检标准要求,无色盲、色弱等缺陷。 2、报名方式:考生按规定时间在生源所在省设立的考点报名,不接受跨省报考。 3、报名时所需材料及费用: (1)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准考证及其复印件; (3)报名费按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规定的并经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4、考试科目、分值和考试内容: (1)美术学专业(含国画、油画2个方向):色彩(命题静物默写,满分值350分); 素描(命题头像默写,满分值400分); (2)艺术设计专业(含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和影视动漫设计3个专业方向);色彩(命题静物默写,满分值350分);素描(命题头像默写,满分值400分)。 5、考试时间和地点(见上表,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各考点公布为准); 6、专业课考试成绩将在3月底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合格证书将在4月15日前寄送考生本人,合格证发放数量为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需根据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后取得合格证书的生源分布情况,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编制。五、录取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若生源所在省(市、区)级招办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方能按照我校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具体录取规则为: 艺术设计专业:校考省份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前提下,按校考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河南省考生采纳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美术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生源所在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五、学费标准5700元/人・年六、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全面复查,并组织专业课的复试,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电话:0379-65928777 65928067 传真:0379-65928877 校考成绩查询网址:http://zs.lit.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 lit.edu.cn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  邮编:471023 纪检监察电话:0379-65928037 八、本简章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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