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日期:2012-01-03 00:14
校考,省外考生使用统考或其它校考成绩。 我院组织专业考试内容: (1)面试:自我介绍及才艺展示;回答考官提问。 (2)笔试:摄像摄影作品分析(指定作品)。 (3)技能:现场拍摄静物、人物照片各一幅。 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及其它事项 (1)录取规则:报考我院参加单独校考、统考和其它院校校考的省内外考生按各省(区)招生办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2)学费及奖助政策:2012年学费按不同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至9000元。上级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根据我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均能获得1000-4000元不等的国家奖学金、1500元的省政府奖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和其它助学政策。 报名及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1、报考我院戏曲表演、影视表演、摄影摄像专业校考的考生持2012年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于2012年2月15日―3月25日,到我院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并了解考试编组情况,4月7日参加专业考试。 2、省外考生按本省(区)有关要求报考。 3、其他专业参加全省统考的考生,以省招生办文件通知为准。 其它事项 1、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2、录取的新生(除黑龙江省户口者外)可随迁户籍关系。 3、考生报名、赴考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自理,报考器材自备。 4、我院专科毕业生可参加省里“专升本”考试,继续完成本科教育。我院与哈尔滨师范大学联合开展高等教育自学专本对接教育,新生入学后就可报名参加专本连读学习。 二、2012年中专招生专业、学制、计划招生专业(方向)学制计划数招生对象学费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六年制中专女20小学五、六年级6000戏曲表演(京剧表演、伴奏)六年制中专男10女10小学五、六年级6000音乐 (声乐表演)三年制中专25初中三年在校及毕业生6000音乐(中国乐器演奏)三年制中专20初中三年在校及毕业生6000音乐(管弦、键盘乐器演奏)三年制中专20初中三年在校及毕业生6000戏剧表演(影视表演)三年制中专25初中三年在校及毕业生6000美术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制作)三年制中专20初中三年在校及毕业生6000 注:1、上述计划以省教育计划部门审批公布为准。 2、以上为院本部计划,院外分校计划270名,由各分校按学院下达计划组织生源。 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艺术,遵纪守法,具备一定的艺术专业基础。 2、身心健康,无缺陷、色弱,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三年制表演类专业一般要求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以上。 3、三年制:招收1998年9月1日后出生的初中三年级在校及毕业生(含往届)。 六年制:招收2001年9月1日后出生的小学毕业生(舞蹈、戏曲放宽到四年级)。 报考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1月15日―4月20日到我校派在各地的招生组或直接到我院招生办直接办理报考手续(双休日不休息),不受理函报、不委托它人或中介机构代办。 2、考生报名时须交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一寸免冠同底正面近照八张,报考费165元,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报名后直接进入复试。 3、参加初试、复试者兼报专业不限,往届毕业生需交毕业证原件及户口本原件。 专业复试及文化考试 1、初试入选参加复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到招生办办理复试手续后按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专业复试和文化考试。 2、文化考试由省招生办委托学校单独组织,小学段考语文、数学两门,考五年级课程;初中段考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四门,考初中三年级课程。 3、考试时间:4月19日―20日专业初试、复试;4月21―22日文化课考试。 录取办法 专业复试和文化考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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