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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日期:2012-01-03 00:14
根据专业特点和需求划定专业和文化分数线,上线考生根据录取规则,经德、智、体全面考查后,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兼报专业的考生成绩均上线者,按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学费标准及助学办法  1、学费按省物价局核准的每生每学年6000元标准收取,住宿费每生每学年600元标准,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2、根据我校《学生奖(助)学金发放办法》,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均能获得1000-4000元不等的奖学金。在高中段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籍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省政府安排每生每学年可获得1500元的政府助学金。  其它事项  1、舞蹈考生自备练功服、伴奏音乐,声乐考生自备二首曲谱,器乐考生自备乐器 (除钢琴) 和二首曲谱,美术类考生自备画具(除画板)。外地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2、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检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凡舞台表演专业,均按文化部规定实行一年试读期。经试读证明不适合学习表演艺术的学生作转专业或退回原籍。  3、凡在复试前未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即未进入复试,不另发通知(可来电询问)。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49号 邮编:150080  2012年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术科)单独考试招生启事  经黑龙江省教育厅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戏曲表演、影视表演、摄影摄像技术三个专业2012年在黑龙江省将继续通过术科单独(校考)和文化课统一(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试的方式招收普通高校专科生,欢迎黑龙江省考生报考。  专业介绍:戏曲表演、影视表演、摄影摄像技术专业是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传统优势专业和市场应用专业,培养戏曲表演、影视表演、摄影摄像技术类专门人才,各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一流,教学成果显著。  一、术科(专业课)考试报名条件:  凡符合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艺术特长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艺术文、理兼收)。 其中:报考摄影摄像技术专业的考生即可参加我院校考,也可参加其它院校校考,我院承认其它院校校考成绩。  二、术科(专业课)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及具体要求:  (一)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2月15日 ―3月25日 现场报名  2012年4月6日 现场确认  报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49号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  1、乘车路线:考生可乘104、107、64、55、10、63、59、68、83、75、31路到和兴路站下车,哈尔滨站乘338路公共汽车到和兴路下车。  2、确认要求:参加我校术科(专业课)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由本人持介绍信(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介绍信、其他同等学历考生可持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介绍信)、艺术类准考证(用于确认准考证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届时到学院招生办确认报名。  (二)考试时间:2012年4月7日上午8:30―下午15:30  三、术科(专业课)考试内容及要求:  1、专业名称:影视表演专业  招生名额:10人  考试科目及分值:  (1)表演:即兴小品、唱歌等;多人即兴命题;(30分)  (2)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20分)  (3)形体:舞蹈、武术或身段动作均可;(30分)  (4)综合知识提问。(20分)  2、专业名称:戏曲表演(伴奏)  招生名额:10人  考试科目及分值:  (1)表演:戏曲片段及小品;(30分)  (2)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均可);(20分)  (3)形体:戏曲身段动作、舞蹈、武术或均可;(20分)  (4)唱段:自备唱腔片段,题材不限;(20分)  (5)综合知识提问。(10分)  3、专业名名称:摄影摄像技术  招生名额:15人  考试科目及分值: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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