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日期:2012-01-03 00:14
)面试:自我介绍及才艺展示(20分);回答考官提问(30分)。 (2)笔试:摄像摄影作品分析(指定作品)(20分 )。 (3)技能:现场拍摄静物、人物照片各一幅(30分)。 四、录取原则:文化课达到黑龙江省2012年艺术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填报志愿,专业课(术科)按我校校考成绩及其它院校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术科(专业课)考试报名咨询电话:(0451)86336958(传真)、87515676 15945181391 六、报考我校音乐类、舞蹈类、主持类、编辑类、美术类等专业课(术科)使用由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全省专业课(术科)考试成绩。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公告和我院2012年招生简章。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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