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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2011-12-28 20:22
公司及高(中)等院校工作。(2)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艺术设计基础理论、室内设计的程序和方法、建筑装饰构造及施工方法等专业理论和相关知识,具备综合分析、判断及表达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平面构成、室内设计、建筑设计、建筑装饰构造、景观设计等。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企事业等单位从事环境总体规划设计、室内设计、环境景观设计等相关方面的艺术创作。 (3)公共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艺术设计基础理论、公共艺术设计的程序与方法、雕塑创作与景观设计等专业理论和相关知识,具备综合分析、判断及表达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景观设计、环境雕塑、公共设施设计、人体雕塑、室内设计、陶艺、壁画等。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企事业等单位从事公共景观设计、环境雕塑设计、雕塑创作及相关艺术设计等方面的工作。三、专业考试科目及招生人数 1、考试科目:素描和色彩(单科测试时间为3小时,各科分值为100分)。 2、招生人数:艺术设计100人、 服装设计与工程50人。各省的招生计划在全部考试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四、报名办法 1、招生科类:文理科兼招。 2、学校国标代码:11437。 3、收费标准:200元/人。 4、吉林省考生采用吉林省统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测试。 5、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临时身份证、户口及其他证明材料均无效),出示所在省签发的2012年“艺术专业考试资格证(通知书或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我校各省的考点均不接受考生跨省报名,不接受函报、代报。6、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按工业产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填报。五、2012年成绩查询及合格证发放办法 1、查询时间:2012年4月1日起 2、查询方式: 电话:0431-85717025 网址:zsb.ccit.edu.cn3、合格证发放办法:成绩合格者由我校寄发《长春工程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六、 报考条件 1、符合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考条件者。 2、吉林省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考并取得《吉林省2012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 3、其他省份的考生,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后,必须参加我校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我校签发的《长春工程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按所在省的规定,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 七、录取原则 1、对持有《长春工程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加试总成绩、素描和色彩单科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和我校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数{(专业加试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素描成绩高的考生。专业级差按我校普通类专业规定执行。2、录取时文化课单科成绩均不设最低控制线。 3、如果考生所在省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外有特殊要求,我校按其规定实施。 八、违纪或作弊考生处理办法 1、如果考生在专业加试中违纪或作弊,我校负责通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教育部要求,由所在省取消该考生2012年所有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计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吉林省的规定,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考试作弊或复试成绩明显低于本次考试成绩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 九、2010年、2011年各省录取情况序号省份2010年录取情况2011年录取情况录取人数综合分最低分录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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