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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1-12-28 21:37
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合格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专业的分省招生计划。八、其他1. 请考生务必留意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公布的有关招考信息,并根据我校的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我校不单独寄发有关招考的任何通知;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2. 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3. 参加我校术科单考合格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4. 学费: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为8000元/生・年,其余各专业学费均为10000元/生・年;住宿费1700元/生・年。5.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严重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出,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6. 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交通指引详见http://zsb.gdufs.edu.cn/;我校学术交流中心有双人房、商务套房等100多套,200多床位,可供有需要的考生和家长住宿,电话:39328328。7.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邮政编码:510420联系电话:020―36204310(招生办)020-39328095(新闻学院)、39328129(艺术学院)传 真:020―36207054(招生办)招生办网址:http://zsb.gduf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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