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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2011-12-28 00:23
1.62米以上,男生1.72米以上。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及其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在国内外重点刊物上发表作品者。7、艺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按文理科分别公布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8、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9】34号文件精神,我校在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时可预留不超过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量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将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调剂使用。9、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并按以上原则参加录取。(四)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五、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邮 编:730070 联系电话(传真):0931-7971922学校网址:http://www.nwnu.edu.cn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E-mail:jiaozb@nwnu.edu.cn QQ咨询:702455243新浪微博:http://weibo.com/nwnu10736腾讯微博:http://t.qq.com/nwnuzhao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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