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一)
日期:2011-12-28 18:06
史论素描(命题默画)2小时八开铅笔或炭笔文艺基础3小时钢笔或签字笔2. 考试要旨: 素 描: 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 彩: 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能力。 速 写: 旨在测试考生对所表现对象的观察、概括和准确的表达能力。 文艺基础: 旨在测试考生对文艺常识的掌握及理解能力。3. 考生凭《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4. 我院分别按照艺术设计、造型艺术、艺术史论三个招生专业统一评卷。对于报考艺术设计及造型艺术招生专业的考生,专业单科成绩前3名,给予5分加分(可累计),并计入专业课总成绩。 5. 4月10日左右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个人专业成绩。对于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将于4月15日前寄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五、填报志愿及文化课考试 1. 获得我院《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不做要求的省份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志愿,报考类别为艺术类,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提前批。 2. 考生报考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取得的《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 3.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4. 我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超过20分。 5. 报考艺术史论招生专业的考生,文化课统考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本省文科类考生一致。其它招生专业不做特殊要求。 6.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六、政治思想品德考察与体检 按考生户口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七、录取原则 1.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专业课校考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不做要求的省份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情况下,我院将按照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 (1)艺术设计专业: 专业课成绩排名全国前35名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750分制,文理科统一划线),即予录取;其他考生,达到上述分数线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并列,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注:对于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2)造型艺术专业: 文化课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750分制,文理科统一划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 注: 文化课相对成绩为文化课成绩除以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3)艺术史论专业: 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本科(文科)一批线,再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2. 关于艺术设计及造型艺术专业单科成绩规定: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造型艺术专业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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