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一)
日期:2011-12-28 18:06
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3. 各省录取比例: 北京市考生录取人数占全国计划招生人数的15%左右;其他省考生统一排序择优录取,但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院计划招生人数的15%。4. 关于录取到各专业方向的原则: 对于“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招生专业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注:专业方向志愿以考生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信息为准。5. 关于“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规定 对于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艺术设计专业全国排名前10或造型艺术专业全国排名前3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我院当年录取标准,我院对其“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即第二年报考我院时,免考专业课(仍需参加省级美术专业统考),文化课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该年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仍可被录取。注:每年9月初至10月底,办理“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手续。考生本人须向我院提出“专业成绩保留一年”的书面申请。八、外籍考生报考 外籍考生报考我院,请于1月下旬登录“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网(http://www.ad.tsinghua.edu.cn)查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2年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九、学费 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十、入学事项 1. 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及我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文化课考试通知单》,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其学籍。十一、其它 1. 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2. 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3.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5.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6.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十二、2011年录取概况地区招生专业2011年录取分数最高、最低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综合成绩折算成绩北京艺术设计最高分6256031198最低分5004481039造型艺术最高分650523最低分562.5416500495艺术史论最低分606115.65外埠艺术设计最高分6556061193.5最低分537.54221070.5(广东1072)造型艺术最高分637.5577最低分587.5(河北)466(河北)575372562.5577艺术史论最高分652115.99最低分374(江苏)109.04(重庆109.93)注:2012年的艺术设计专业“综合成绩”算法较以往有所调整,此表相关数据仅作参考。十三、相关联系方式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大学美术学院A336邮编:100084咨询电话:010-62798170 传真:010-62798175电子信箱:myzb@mail.tsinghua.edu.cn乘车路线:乘公共汽车在清华园站下车;乘轻轨13号线在五道口站下车。清华大学网址:http://www.tsinghua.edu.cn/ 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ad.tsinghua.edu.cn本简章版权归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摘录、转载,违者必究。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2011年12月中国美术高考网友情提醒:由于各方面情况可能会出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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