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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2012年省外招生简章
日期:2011-12-23 18:05
2日; 注:详细考试安排见报名时所发的准考证五、考生报名须知 1、考生必须本人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2、音乐学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六、录取原则 1、参加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网站上:www.qztc.edu.cn 查询。 2、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以上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音乐与舞蹈学院:0595-22792900(兼传真) 校招生办:0595-22919508(兼传真) 网址:www.qztc.edu.cn;邮箱:ywxy@qztc.edu.cn按专业类别点击查看: 泉州师范学院2012年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招生简章 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2012年福建省招生简章 泉州师范学院2012年省外美术类招生简章中国美术高考网友情提醒: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www.yiqikao.com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招生办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本文原文官方网址:http://www.qztc.edu.cn/zsjy/zsjy.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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