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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一)
日期:2011-12-22 01:07
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测试收费标准执行。邢台学院2012年校考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测试考生须知1、考生报考时要注意查看《考场安排》,记准考场,遵守考试时间,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入场。2、考生参加测试必须随身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自备绘画用具(不准带大画板、画架),测试用纸统一发放。3、考生必须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姓名、考场号、考试资格证号和准考证号。4、卷面洁净,不得出现任何与试题要求无关的形象或涂抹印记,否则,按废卷处理。5、考试时间终止,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待监考人员密封试卷后,方可离开。6、对考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18号)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邢台学院2012年校考音乐学、舞蹈学、表演专业测试考生须知1、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领取考试序号进入备考室,并携带乐器、曲谱(五线谱)、服装(舞蹈考生测试基本功时须穿练功服)、舞曲音乐磁带(DVD、CD等)、一支钢笔或圆珠笔。不准携带手机、传呼机和随身听等与本场考试无关的物品。2、考生在备考室做好考前准备,调好乐器,换好服装,试听舞曲及音乐DVD、CD,将磁带调整到位。考生在备考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随便走动。3、考生进入考场内立即应试,考完后携带好考试用品,立即离开考场。4、声乐考生不允许用录音伴奏(除通俗唱法),不准自带伴奏人员入场,如需钢琴伴奏,应交纳伴奏费;舞蹈考生自带舞曲DVD、CD、磁带;器乐考生只允许演奏一种乐器。5、考生在考务人员指导下按考试程序进行考试,不准向考评人员暗示或透露考生本人的基本信息。6、对考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18号)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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