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湖北省)
日期:2011-12-19 22:14
考试合格证》,作为考生可以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凭证。学校不再通过邮寄渠道向考生寄送《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3.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艺术类招生考试命题时既定的评分标准和不同专业类别的专业特点组织专业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编:610068 联系电话:028-84768899 传真:028-84763388 网 址:http://zjc.si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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