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河北省)
日期:2011-12-19 22:15
分分值、文化考试总分分值并不相同,为确保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计算基数相同,综合成绩将以百分制折算后的专业折算成绩、文化折算成绩为计算基数并按既定比例进行计算。即按照百分制的要求对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分别折算: 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十、专业成绩的通知与查询 1.我校将在2012年4月30日前后,在我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上开通“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窗口,供考生成绩查询。 2.对于参加我校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可在2012年4月30日前后登陆我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作为考生可以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凭证。学校不再通过邮寄渠道向考生寄送《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3.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艺术类招生考试命题时既定的评分标准和不同专业类别的专业特点组织专业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编:610068 联系电话:028-84768899 传真:028-84763388 网 址:http://zjc.si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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