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一)
日期:2011-12-16 05:00
分科类公布的省(市、自治区),不分科类,按考生总分大排队录取。 3、考生总分计算及排序办法。 (1)美术类:校考专业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总分。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按总分顺序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或调剂专业。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招生计划10人以上的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2)音乐类:校专业复试主项成绩×0.6 + 校专业复试笔试成绩×0.2+校三试成绩×1.2=总分。按专业(方向)志愿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方向不可调剂。 (3)其它类:校考专业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总分。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七、学费、住宿费、待遇及就业情况 学费收费标准。据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批复,绘画、音乐表演、广告学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0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200元,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 住宿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对成绩优秀、生活有实际困难的学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奖学金或办理助学贷款事宜。 学生毕业时根据社会需求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本科学生中10%―15%的优秀毕业生可免试保送攻读硕士研究生。八、新生报到前复试 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得注册入学,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
2/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2/21 2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