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电影学院招生简章(一)
日期:2011-12-13 20:46
、复试、三试的考试,成绩共同。兼报的考生按①漫画②动画艺术③电脑动画④游戏设计方向的优先顺序的考号参加“初试、复试”的考试(例如:考生报考①、③方向,应按漫画方向的考号参加专业考试,只须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将兼报的电脑动画方向考号同时填上即可)。录取时依据考生志愿,调剂录取。 3. 考场安排: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发布的通知以及在学院指定“发榜处”公布的考场安排。 动画专业初、复试考试安排,以各考点现场确认时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为准。初、复试各考点不阅卷、不单独公布结果,试卷统一带回本院一起评判。各考点不进行三试考试,统一按校园网上公布的进入三试名单及三试考试安排返回本院进行三试考试。 4.考试纪律: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5.按教育部规定:我院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确定,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考生可于2012年3月15日通过北京电影学院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的具体发榜时间。五、文化考试 1.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2.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高考报名证,以免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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