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一)
日期:2011-12-09 07:49
试器材。 2、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考生必须参加并成绩合格。 3、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2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4、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只能在本专业就读,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5、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湖北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执行。咨询电话: 027-86727004、86727014。 6、举报电话: 027-88663907(湖北大学),其他各省举报电话以当地主管教育部门公布为准。中国美术高考网友情提醒: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www.yiqikao.com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招生办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本文原文网址:http://zsxx.hu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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