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原咸宁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一)
日期:2011-12-12 19:40
0715-8338003。也可通过QQ 1372722069咨询。 2、专业合格证发放原则是: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合格证将在2012年4月中旬邮寄给考生,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高考录取规则 1、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进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清录取方式),即按招生计划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考生。 3、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文化课成绩合格及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则的前提下,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按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再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艺术类考生的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 4、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的考生,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文化课成绩合格及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则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按文化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5、对往届生或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6、我校组织了艺术专业考试省份只认可我校颁发的专业合格证,即未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不能填报我校;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考试的省份承认该省艺术联考成绩。 7、在新生入学后,我校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2012年咸宁学院美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大纲 美术专业考试是为学校美术专业选拔合格新生的常模参照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考试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一定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素描和色彩满分均为 150 分,总分 300 分。 一、素描 (一)考试目的及要求 素描科目的考试,旨在通过写生或默写的方式,考察学生对物象形体、结构、比例、透视等方面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对空间感、质感、量感的把握以及表现对象的能力。 考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1 .具有对客观对象形体结构及明暗变化规律的观察、分析和理解的能力; 2 .具有运用素描常用工具材料表现对象的能力; 3 .具有把握整体画面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选取其中一门) 1 .静物素描:内容以日常用品为主。 2 .人物素描:限头像、胸像,原则上不考全身像。 (三)考试方式 1 .考试类别:写生或默写。 2.考试材料:八开素描纸,限用铅笔、炭笔表现。 (四)考试时间 素描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 如果使用模特,模特每过一小时休息五分钟。 (五)考试准备及建议 1 .应加强造型基本功的训练,理性地运用艺用人体解剖知识和绘画透视知识,以写实性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 2 .应熟练掌握运用铅笔、炭笔工具和普通素描纸材料,以及表现对象所需的技能、技巧。 3 .培养敏锐的观察能力及准确、生动的表现能力。 4 .应注重研习经典的素描作品范例,熟悉和理解素描技法的表达方式,提高素描的鉴赏能力。 二、色彩 (一)考试目的及要求 色彩科目的考试,旨在了解考生对色彩基础知识的理解及掌握的程度,并通过利用水粉或水彩绘画工具材料,对自然物象进行叙述,以展示个人对绘画色彩的理解能力和表现能力。 考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1 .具有较强的画面组织能力,包括构图能力和对形体结构、色彩的表现能力; 2 .具有对整体色调的把握以及对色彩局部与整体和谐关系的控制能力; 3 .具有对空间层次、质感、量感的表现能力; 4 .具有较熟练地运用水彩或水粉画技法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选取其中一门) 1 .静物默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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