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首页 美考资讯 刷新 登陆
武汉音乐学院2012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日期:2011-11-25 22:27
试者,需办理复试手续并缴纳复试费每方向每人次200元。初复试一并进行的每方向每人次350元。 所有参加专业报名网报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报名的现场确认,否则将视作无效报名。 因故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现场确认时进行网报的补报(需交补报手续费100元)。 注意事项: ①每位考生限报三个专业方向(含主报和兼报),多报无效; ②如果考生所报考的多个专业方向在考试时间上发生冲突,由考生自行取舍; ③各专业方向考试曲目的填写顺序必须按照招生简章规定曲目的顺序填写; ④报考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钢琴调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指挥、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钢琴演奏与编导等专业方向的考生专业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⑤键盘乐器演奏中的钢琴演奏与钢琴艺术指导初试、复试均同考场考试,考试内容要求相同,二者之间既可单报,也可兼报,单报按一个专业方向收费,兼报按两个专业方向收费; ⑥视唱、听写、乐理科目分别按A、B、C三个类别进行考试,具体见专业考试科目设置; ⑦演奏、演唱、指挥类科目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演唱、指挥考试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将在我院招生考试网http://zsks.whcm.edu.cn中的 “考试日程安排” 栏目中另行公布。 考试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新校区。七、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结构(演奏、演唱、指挥类考试科目均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演唱、指挥考试内容的全部或部分) 1、音乐教育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1)声乐演唱:不同风格声乐作品2首〔考生自备仅存有本场考试曲目的钢琴伴奏CD一张,也可清唱,不另配(带)伴奏人员〕; (2)钢琴演奏:自然大调、和声小调音阶、琶音1套〔两升两降调号以内(含两升两降)、四个八度〕,练习曲一首(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及以上程度),乐曲一首(含音乐会练习曲); (3)朗诵短文(诗)一篇(首); (4)加试:舞蹈或其它1种乐器演奏(钢琴除外),加试为考生自愿参加的考试科目,是否加试由考生自主选择,加试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百分制的60分)之后,按“加试成绩х3%”计入百分制的专业结构成绩。 (5)视唱、听写、乐理。(C类) 专业结构成绩分值比例(百分制):声乐41%+钢琴41%+朗诵3%+视唱3%+听写6%+乐理6%+加试计分。 结构总成绩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课成绩30%+专业结构成绩70%。 2、音乐学理论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1)中外音乐基础知识(以国家颁布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为依据,参考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音乐》); (2)音乐文论写作:听音乐写作文1篇,音乐议论文1篇; (3)面试:器乐演奏(1首),演唱(1首,体裁风格不限),回答问题(内容限于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音乐》); (4)视唱、听写、乐理。(C类)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中外音乐基础知识30%+音乐文论写作30%+器乐演奏10%+演唱10%+回答问题10%+视唱2%+听写4%+乐理4%。 结构总成绩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结构成绩50%。 3、艺术管理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1)音乐文论写作:听音乐写作文1篇,音乐议论文1篇; (2)表演能力测试:器乐演奏(1首)、演唱(1首,体裁风格不限)、舞蹈表演(自备伴奏CD)三项中选考两项。(如兼报音乐学理论方向,则演奏和演唱必考)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文论写作60%+表演能力测试40%。 结构总成绩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课成绩80%+专业结构成绩20%。 说明:艺术管理方向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当年湖北省高考“三本

2/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美考资讯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2/2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