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1-12-03 05:13
试(100分)1、自备稿件朗诵:时间三分钟,考生可选取与初试不同的散文、诗歌、寓言、小说片段、独白其中任一项。(20分)2、形体:舞蹈、武术、体操、技巧等任选其一,音乐自备。(20分)3、命题小品表演:考生现场抽题(50分)4、表演即兴能力测试(10分)表演(节目主持人)(总分200分)初试(100分)1、自备稿件朗诵:诗歌、散文、小说片段、寓言等任选一项,限2-3分钟。(50分)2、指定稿件播读:考生现场抽题进行播读。(50分)复试(100分)1、模拟主持:考生现场抽取题目,模拟小栏目主持3分钟,要求考生不化妆。(80分)2、才艺展示(语言类除外)(20分)舞蹈学(总分200分)初试(100分)1、基本功:软开度,跳转翻(60分)2、模仿能力测试(40分)复试(100分)1、舞蹈剧目测试:时间三分钟,音乐自备(80分)1、舞蹈即兴能力测试(20分)影视学(总分200分)初试(面试)(100分)1、才艺展示(40分)2、编讲故事(30分):考生根据既定命题如关键词语组合、规定情境及图片等编讲或续编故事,要求:故事内容具有一定的逻辑性、结构完整,表述清晰。3、新闻评述(30分):考生根据指定新闻内容进行评论,要求:主题集中、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表达清晰。复试(笔试)(100分)1、综合文艺知识(30分)2、影片分析(70分):现场观摩影片,完成不少于1500字的影片分析。 3、各省专业考试要求(联考、联考加校考、校考) 见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bnuep.com。四、录取原则 1、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含)以上。 2、在考生报考两个以上专业的情况下,按照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分档。 3、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影视学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50%+“文化考试成绩”×50%。 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70%+“文化考试成绩”×30%。 在专业考试要求联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联考成绩;在专业考试要求校考或联考合格基础上加试校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校考成绩。 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专业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4、健康标准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毕业证书:修满本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可以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 2、学位证书: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可以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六、录取及其它 1、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2、已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项目等助学措施。详见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网http://xsc.bnuep.com/zizhu/。七、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部门 联系人: 王菊元 监督电话:0756-6126518 传真:0756-6126518 电子邮箱:anan302@126.com 咨询电话:0756-6126773,6126787 传真:0756-6126780 电子邮箱:zhzsb@bnuep.com 学校网址:http://www.bnuep.com 招生网址:http://zsb.bnuep.com八、附则 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于2011年
2/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2/18 0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