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1-11-19 00:03
计入总分),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控制线。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4.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5.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咨询电话(区号:0431): 音乐学院:85099901,84536270 美术学院: 84536535传媒科学学院:84536486 学校招生办公室:85687511网 址:zsb.nenu.edu.cn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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