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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一)
日期:2011-11-24 03:01
林省统考成绩,招生计划及学费情况详见《吉林省2012年招生指南》;其它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考试。  1.素描:头像临摹,满分200分。 2.色彩:命题默写,满分200分。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非师范类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才艺展示:小品、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限单人表演,2分钟内完成,除钢琴外其它考试用具自备,满分100分。 2.即兴主持:现场抽取试题,2分钟内完成,满分100分。 3.稿件朗读:指定稿件和自备散文,满分200分。 (六)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类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面试:即兴评述及与考官交流,现场抽取试题,2分钟内完成,并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满分200分。 2.笔试:(1)文学与影视基础知识,满分50分;(2)编导创意,满分100分;(3)作文,满分50分。 (七)戏剧影视文学(非师范类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面试:(1)才艺展示,小品、声乐(清唱)、曲艺、朗诵、器乐、舞蹈任选其一,2分钟内完成,除钢琴外其它考试用具自备,满分100分;(2)戏剧影视基础及常识问答,满分100分。 2.笔试:(1)叙事散文写作,满分100分;(2)小小说改编成戏剧小品,满分100分。 (八)艺术教育(空中乘务与礼仪)(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满分400分),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非师范类专科专业满分400分) 面试:形体风度、语言表达、才艺展示(1分钟)等三项,满分400分。 考生面试合格后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业体检,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详见《长春师范学院2012年艺术教育(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招生简章》。五、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择优录取。六、有关规定 (一)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获得“长春师范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关专业有统考,则要求考生考试成绩达到统考合格以上方可参加我校加试。  (二)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三)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四)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注:以上招生说明若与国家或所在省区招生政策不符,则执行国家或考生所在省区有关文件规定。  联系人:刘老师、赵老师  招生工作办公室:0431-86168367,86168222  学校网址:http://www.cncn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cncnc.net  E-mail:ccsfxyzsb@163.com  邮编:130032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中国美术高考网友情提醒: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www.yiqikao.com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招生办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本文原文网址:http://www.cncn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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