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07年吉林省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1-26   作者:admin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吉招办字{2007}3号

关于确定2007年吉林省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我省2007年艺术类美术专业统一考试评卷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经研究,确定我省美术专业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183分(其中少数民族考生为173分)。

  各市州、县(市、区)招生部门要尽快将参加专业考试考生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和《专业考试成绩单》发放到有关中学和有关考生。没有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不准报名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高考填报志愿时不准填报美术类专业招生的院校(专业)志愿。

二00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高考 专业考试 分数线 通知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月23日印(共印1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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