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鲁蒙海 通讯员 郑有国) 高考过后,没有考上理想学校,尤其是在家闲了半年或更长时间的考生,其家长极易被一些犯罪人员以招生、招工为由诈骗。针对此,自治区公安厅总结了针对毕业生设置的4种陷阱。
一、招生陷阱。针对高三毕业生渴望进入高等学府的心理,骗子往往谎称院校招生人员,可拿到内部指标或计划外指标,借以索取相关费用;或采取伪造军校招生公文、公章,假冒军校领导等身份,以“内部、计划外招生指标”为幌子,蒙骗考生和家长;或以上艺术类院校为由,在骗取高额的“好处费”和学费后,将学生送进私人开办的艺术辅导班。
二、招工陷阱。成绩较差、家庭贫困的考生,往往在取得高中毕业文凭后即外出打工,骗子常以职业介绍所、职业中介名义行骗:选择一处地方,收取毕业生高额打工介绍费,说定时间,但在到时间之前一走了之;承诺给予高薪,但有试用期,以试用名义廉价谋取毕业生的劳动力,在试用期结束前让其离开;收取各种费用,如押金、培训费等。
三、网络陷阱。初、高中毕业生有更充裕的时间上网,他们对非法网络信息的抵制能力相对较差,容易深陷网络游戏和网络交友,甚至为了寻求刺激浏览淫秽信息,加上目前网络购物、网络交友诈骗众多,没有社会经验的学生很容易上当受骗。
四、传销陷阱。骗子往往对初、高中毕业生鼓吹利用等待录取通知书的时间就能赚到大钱,以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为诱饵,进行诱骗。学生对社会信息了解较少,不容易区别非法传销手段,加之缺乏基本法律常识,极易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