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浙江“三模三电”加分事件、2009年6月重庆官员子女更改民族成分骗取高考加分事件以及2010年湖南省高考武术加分事件等,使得高考加分的公平性与合法性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2010年7月28日 中国青年报)
近段时间以来,高考违规加分的事例已经举不胜举。2010年1月,《人民日报》曝光了在厦门举行的国际马拉松比赛群体作弊事件,据查,相当一部分作弊者是中学生,为的是通过比赛成绩晋级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从而得到高考加分。6月15日,《都市快报》报道了台州一中有4个当地官员的子女获20分高考加分,加分的理由是曾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上获过奖。记者调查发现,台州一中的毕业生表示,他们上学期间并不知道有这个科技创新小组。此外,湖南加分门、河北加分案……等等,让人眼花缭乱。
从政策立意上看,高考加分政策不仅有利于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也有利于挖掘学子的才智潜能,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然而,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由于加分制度设计本身不够严密,由于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形同虚设,由于运作过程的不透明不公开,高考加分政策在一些地方被严重异化,成了某些权钱交易的腐败通道,不规范加分“丑闻”不断,甚至一些地方制定一些“土政策”,为金钱和权力大开方便之门,极大损害了其他考生的正当权益和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让高考加分政策声名狼藉,不断地为教育公平“减分”。
虽然高考加分政策本身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如果没有好的制度对其公平性进行保障,不如干脆取消。就像网友说的那样,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与其让变了味的加分政策继续走偏下去,演变成带有功利目的的工具,不如干脆回到原点,取消加分政策,让所有的学子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还孩子们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试想,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有多大比例的适龄人因贫困而无缘高中,有幸上高中的人中有多大比例享有了加分?并且,为了取得加分,家长从孩子几岁时就策划,开始“拔苗助长”,送孩子上奥校、接受各种体育、艺术、科技的“技能性”训练,以取得能加分的奖项和资格,这些一心为了加分的功利行动更加助长了“分数决定论”。
因此,在我国“人情社会”的现实中,当高考加分已经形成完整的权力寻租和金钱腐败的利益链条,而我们又不能够完全斩断这个利益链条时,何不取消高考加分,为我们的教育公平“加分”呢?